国内儿童服装小部件安全性法规与标准

服装微加工2020-07-23展示 1.7万次浏览 2千次
儿童服装小部件指的是附着在儿童服装上起连接、装饰、说明作用的小部件,包括钮扣、粘合扣等扣合件以及拉链头、拉片、拉攀、套扣、毛绒球、流苏、蝴蝶结、珠子、亮片、标签及其他类似小部件等。

儿童服装小部件指的是附着在儿童服装上起连接、装饰、说明作用的小部件,包括钮扣、粘合扣等扣合件以及拉链头、拉片、拉攀、套扣、毛绒球、流苏、蝴蝶结、珠子、亮片、标签及其他类似小部件等。

服装上的小部件对儿童可能产生的危害主要有:包含尖锐物体的服装对儿童产生刺伤、划伤或更严重的伤害、可拆分的部件造成儿童吞咽窒息及划伤的危害、拉链引起的夹伤危害等。

服装八场了解到,我国国家标准中涉及儿童服装小部件安全性的标准有:

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

GB/T 23328-2009《机织学生服》

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GB/T 23158-2008《进出口婴幼儿睡袋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

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

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

上述标准中规定的小部件安全性要求总结如下:

  •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拉链及金属附件,钮扣、装饰扣、拉链及金属附件应无毛刺、无可触及性锐利边缘、无可触及性锐利尖端及其他残次,且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生锈;
  • 钉扣牢固,扣脚高低适应,四合扣上下扣松紧适宜,牢固不脱落,扣与扣眼及四合扣上下要对位;
  • 拉链光滑,咬合良好,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印花部位不允许含有可掉落粉末和颗粒,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和颗粒状珠子或可触及性锐利边缘及尖端的物质;
  • 婴幼儿服饰不应使用在外观上和食物相似的附件;成品中不得残留金属针。

目前我国有关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是推荐性标准,企业主要按照按客户要求生产,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标准及法规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导致通报召回事件频频发生。因此,服装八场觉得,尽快将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的相关要求纳入其中已是当务之急。